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深圳学习的决定(全文) 响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号召,向深圳学习,广州要带头。今天(28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向深圳学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通过本报公布。
《决定》提出学习借鉴深圳经济特区推动科学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动广州市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广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强调,要从广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发展模式转型,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建设全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首善之区”的战略高度,以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首善之区”的胸怀和气度,进一步增强向深圳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朱小丹指出,学习深圳的经验,必须结合广州实际,以增强改革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模式为主题,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综合管治水平、建设宜居“花园城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重点,增强学习的效果。要以向深圳学习为契机,理性查找广州发展差距,科学借鉴深圳成功经验,跳出广州谋划广州发展,增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以功能论地位、论输赢的中心城市发展理念,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向包括深圳在内的国内外先进城市学习,是广州市委、市政府一贯的主张,也是广州推动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2007年8月27日至28日,朱小丹、张广宁曾专程前往深圳学习考察。2008年6月中下旬,广州市党政考察团奔赴华东学习考察。今年3月19日,广州市党政代表团又专程到佛山考察,签署广佛同城化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学习考察,广州受益匪浅,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找出了差距,明确了努力的方向,选准破除科学发展瓶颈制约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加快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步伐。
目的:为什么向深圳学习 《决定》的前言和第一部分内容,主要讲明开展“向深圳学习”活动的起因和目的,就是响应汪洋书记在珠三角现场会上关于“向深圳学习”的号召,学习借鉴深圳经济特区推动科学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动广州市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决定》强调向深圳学习的意义分3个层次:一是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深圳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值得广州学习;二是对照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的要求,广州自身存在差距和不足,有向深圳等国内外先进城市学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三是明确向深圳学习的主题、重点。
学习主题就是“增强改革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模式”;学习重点包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综合管治水平、建设宜居花园城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7个方面。
《决定》提出要以向深圳学习为动力,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智慧和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内容:向深圳学习什么 《决定》提出,要根据深圳推动科学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广州实际,明确学习的方向和重点。为此,《决定》从7个方面扼要介绍深圳经验,并相应提出广州学习和努力的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深圳建设自主创新体系的经验,努力提高广州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深入学习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经验,加快建设广州现代产业体系。三是深入学习深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经验,增创广州体制机制和对外开放新优势。四是深入学习深圳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的经验,着力提升广州城市文化软实力。五是深入学习深圳强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经验,全面提高广州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六是深入学习深圳建设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的经验,加快广州宜居“花园城市”建设。七是深入学习深圳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要求:学习要落到实处 《决定》第三部分内容,则是强调为推动“向深圳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提出3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由相关市领导带队开展专题学习调研;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和系列学习活动;三是把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三促进一保持”的新举措新成效。
据悉,根据《决定》提出的学习深圳上述7个方面的内容,市领导将随即带队分成7个专题学习调研组到深圳学习。
按照计划,上述7个专题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按照“边学边用、边学边改、边学边干”的要求,及时把向深圳学习的成果吸收转化为创新工作的理念、改进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并把其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增强学习活动的效果。(记者严利)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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