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朱磊记者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国“扫黄打非”办今天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徐州“3·03”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表彰大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隆重表彰、奖励。
会上宣读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表彰决定:授予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徐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徐州市新闻出版局3家单位为徐州“3·03”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有功集体称号,各颁发奖金2万元;授予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徐毅英、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秦军、徐州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单兴强等9名同志为徐州“3·03”制售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有功个人称号,各颁发奖金5千元。
据介绍,徐州“3·03”案是破获的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6名主要涉案人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主犯刘庆启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在讲话中指出,“3·03”案涉案范围广、数量大,集中体现了当前制售非法报纸案件的五大特点:一是团伙组织网络化。刘庆启团伙成员之间虽然不直接见面,但在非法报纸编辑、出版、转运、批售、回收等各个环节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他们在徐州分别设立“业务洽谈处”、“编辑部”、“销售处”和仓库,形成了编、印、发一条龙的地下“报业集团”。经过多年经营,其销售规模不断扩张,形成了区域性发售网络。二是犯罪方式专业化。刘庆启团伙骨干人员大多有过出版、印刷行业经历,深谙出版物经营运作程序,经常通过多条途径打听有关部门发布的非法报刊查缴名录,屡次逃避打击。非法报纸编辑人员对舆情动态、社会热点问题敏感,善于利用互联网收集各种信息。承印非法报纸的印刷厂也由过去的个体印刷作坊转向国有印刷企业。三是作案工具现代化。刘庆启团伙拥有20多台电脑和移动硬盘、电话机、传真机等现代办公设备,聘请多名大专以上专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下载军事、法制、时政类的文章,用电脑排版、制样,然后通过互联网“QQ”向印刷网点传输。四是违法经营规模化。刘庆启团伙从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先后在南京、石家庄等地印刷了所谓的《新周报》、《法制报》、《亮剑》、《军事世界》、《天下武备》等48种非法报纸达323.6万余份,仅向南京广信印务有限公司支付印刷款就达到160余万元。五是危害影响扩大化。刘庆启团伙在徐州编辑制版、在河北石家庄和江苏南京等地印刷,非法报刊通过网络销售到全国25个省区市90个地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