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前台“总统府”出纳陈镇慧今天出庭证称,机要费机密费每月支出明细与收支总表,原本是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看,后来陈水扁也要看,她才改为每次制作3份。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四大案,今天由陈镇慧与陈水扁对质,厘清机要费审核、使用等相关细节。
马永成上周指称,2002年审计部门函文“总统府”,告知机要费机密费与非机密费不能拨充后,“总统府”会计处与陈镇慧都有告诉他,可采制作犒赏清册的方式,将两笔款继续流通,供陈水扁使用。陈镇慧今天的说法则与马永成略有不同。
陈镇慧表示,机密费与非机密费不能拨充后,马永成没有告诉她该怎么解决,后来马永成要她制作犒赏清册,她有去问“总统府”会计处制作格式,马永成没说制作清册的目的。也因为吴淑珍与马永成都指示要办犒赏,她才会去做相关资料与清册。
律师郑文龙问陈镇慧,每次以犒赏领得的机要费没有实际发出,难道不觉奇怪?陈镇慧答称,是吴淑珍说钱要先领出,因为陈水扁常要犒赏,领了先保管着,“他们(扁珍)没说要发,我怎敢去发?”。
陈镇慧说,她会按时制作机要务费的收支总表与支出明细,根据马永成核准过的核销单逐笔缮打,原本只有制作2份,分别给吴淑珍与马永成看,后来马永成说也要给陈水扁,她才多制作1份,每次交给陈水扁、吴淑珍与马永成后,他们都收下,没有再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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