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机要费案,28日上午以证人身份传唤陈水扁家族账房陈镇慧到庭诘问,陈镇慧表示,陈水扁民生寓所或官邸的私人消费,由于没有拿其它钱给她,因此她只能用机密费来支付。
陈镇慧表示,她在“总统府”原是秘书室的人员,从六职等的科员作起,后来升到专员,但她既不是会计处的人,也不是出纳,她只是在“总统府”三局四科的出纳办公室上班,刚到“总统府”时,没有交接,也没有接受职业训练,平常负责马永成主任交代保管的机密费,办理机要费的请款,还有夫人吴淑珍交办的事情。
陈镇慧说,她每个月收到出纳科通知去领取机密费,是用马永成给她的印章请领,刚开始时她不太懂请款的报结流程,曾经问过“府内”总务和会计如何请款,知道整个过程要经过马永成主任签核过才行。
陈镇慧表示,机密费的性质为何,马永成告诉她,这是陈水扁的钱,她既然负责保管,只要收支清楚就好,她说,机密费审核支出数报告单,并不须要陈水扁签核,只要马永成看过就可以。
扁律师郑文龙在诘问时,提示李登辉时代,把大溪寓所的水电、杂支,向会计单位正式报销机要费,问陈镇慧为何陈水扁当“总统”时就不可以?陈镇慧表示,从她保管机密费开始,因马永成告诉她的话,在她个人的认知里,这就是陈水扁的钱,至于为何陈水扁不能报官邸或寓所的支出,她并不知道。
陈镇慧表示,玉山官邸的税单等私人的消费拿给她报销时,由于扁家又没有拿其它的钱给她,因此她只能用机密费来支付。她说,官邸的支出,后来经总管与府方管理总务的局长协调后,有些官邸的费用不能再由总务去申报,因此她就拿保管的机密费去支付。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