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将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QDII)来台投资,台当局“金管会主委”陈冲表示,大陆QDII来台投资金额、取得董监事、经营权等设限,相关办法会尽快出炉。
第三次“江陈会”签定两岸金融合作协议,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三项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可望于近期内签定,MOU签定后,大陆对其QDII对台股的投资上限,可望由3%提高至10%,以目前大陆QDII规模初估,可来台投资金额约新台币300亿元;台湾对大陆QDII来台的投资规定,则由“金管会”与“中央银行”共同订定。
陈冲表示,“金管会”将尽快完成开放大陆QDII来台投资的相关办法,至于对大陆QDII来台的投资额度、董监事、经营等限制,则需与“中央银行”会商,“金管会”初步想法将实行业别规范。
陈冲表示,若大陆QDII来台投资标的为岛内金融机构,将设有投资限额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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