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行政暨公职局28日举行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分别介绍直选和间选的参选步骤和程序,并详细介绍了选举资格及选举程序内重要的日程安排。
有意参选立法会直接选举的人士,须组成不少于4人、不多于12人的候选名单,争取300至500个自然人提名,并应于6月1日至7月3日内,向行政暨公职局递交《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不迟于7月13日提交政纲和候选名单。
讲解会于28日傍晚6时,在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多功能厅举行,行政暨公职局长朱伟干,副局长兼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杜志文,身份证明局副局长陈海帆、行政财政处处长罗健仪,行政暨公职局选举技术辅助处处长王颖中、高级技术员刘更生等主持。逾百居民与会。
王颖中讲解程序时表示,有意参与直选的人士,须争取300至500名自然人选民共同签署《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同时是提出候选名单的政治社团成员,而每一名选民只可签名支持一份候选名单,表格须在6月1日至7月3日期间递交公职局。此外,提名委员会须指定其中一人为受托人,负责委员会的指导和纪律。
公职局强调,一旦发现有提名人向多于一个候选名单签名提名,有关单位会实时通知并容许更改,故促请有意参选者尽早提交提名委员会数据,以便有足够时间修正。最迟在选举日前第70天,即在7月13日前向公职局提交候选名单和政纲,列明候选名单所贯彻的主要方针。
与间选做法相同,提名委员会受托人向公职局提交申请书,内容须指明选举名称(直选或间选)、提名委员会的名称、受托人的身份资料、候选名单及各候选人的姓名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候选名单受托人的身份资料,候选名单受托人和每一名候选人均须附同一份完整身份资料表,候选名单的政治社团或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以及一份经每一候选人签名、声明接受提名及具有被选资格的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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