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公司钱款潜逃五年 自称受抗震精神感化投案自首
记者 陆慧 通讯员 史建颖
晚报讯 五年的逃亡生涯他夜夜难寐,当初卷走的12万元钱款因投资不利陆续亏空,而良心的谴责却如影随形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强烈。
王华山原为上海某金属建材公司业务员,2003年,王收取了公司客户上海某住宅智能化公司支付的货款人民币120000元的支票后,利用支票“抬头”空白即未填写收款人名称之机,擅自填写收款人后,将该货款转账至上海某贸易公司,再由该贸易公司将其中的118200元汇入王提供的银行账户,得手后,王携款潜逃。
有了这11万余元,王逃到外地做起了小生意,但生意并不顺利,五年里12万元逐渐被亏空或开销完毕,而当初因一时贪婪卷走这笔不义之财的内心谴责却时时折磨着王,2008年7月,在亲友的鼓励和帮助下,凑齐了12万元至上海公安机关自首。
嘉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华山在担任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能自愿认罪及全额退赃,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决王华山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宣判结束后,被告人王华山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当被问起这五年的生活以及为何潜逃这么久还是决定回来自首,他停顿片刻后缓缓的说,“这五年来,我就没睡过一天安稳觉,本以为时间长了,别人就会忘记,但实际上是我自己忘不了。尤其是去年的汶川地震让我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全国上下全力抗震,多少人失去生命、失去亲人,钱财相比太渺小了。比生命更重要的是良心,我不能再昧着良心过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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