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新疆全运会女足代表队为她们围攻裁判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4月30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在一次处罚的基础上再次追罚,新疆队助理教练高桂媚被禁止参加足球活动一年,部分球员更是被禁赛两年。
中国足协于26日已经对新疆女足作出了初步的处罚,但30日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的追罚则更为严厉。
主要追罚结果如下:一、禁止新疆女足助理教练高桂媚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12个月,禁止高桂媚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替补席十八个月;二、禁止新疆女足助理教练赵新生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替补席24个月;三、停止新疆女足4名队员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24个月;四、停止新疆女足及新疆青年女足队11名队员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18个月。以上处罚日期均从2009年4月29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