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永) 4月30日上午,合肥市出台了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预案要求合肥市成立应对流感大流行的紧急指挥机构,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各部门必须承担起防控职责,一旦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猪流感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新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必须立即上报。
根据预案规定,凡与流感大流行相关的信息在这段特殊时间内,要及时报送,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合肥市卫生局一旦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猪流感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新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疑似病例,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上报,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疫情发现后2小时。合肥市农委一旦发现动物流感疫情要立即上报。
此外,合肥市还成立了应对流感大流行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病原微生物学、临床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家组成。合肥市将根据流感疫情监测信息,及时发布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月30日,合肥市疾控中心“国家流感网络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流感相关检测工作。合肥市疾控中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正在积极进行设备检修、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如果发现疑似病例,该中心将及时采样,上报国家流感中心进行检测。 鲁胜利卓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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