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月1日就要实施,我们要在全省进一步掀起宣传、学习、贯彻新消防法的高潮,加快推进地方性消防立法工作,为迎接新法实施做好更加充分的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全省消防安全。”近日,在全省消防监督工作现场会上,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刘平对与会的消防支队支队长们再次嘱托。
自去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通过新消防法之后,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就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准备工作,为新消防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入2009年,这一系列工作更是进入深入开展阶段。
“新法实施,宣传先行。我们将4月定为消防法宣传月,将4月25日定为全省消防法宣传日,旨在通过宣传活动,使消防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真正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刘平说。
刘平告诉记者,安徽消防部门还积极争取将消防法纳入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划。年初,总队制定了《全省六万人消防安全大培训计划》,全省各级政府、县(区)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各类学校分管领导、大中型企业保卫部门和村(居)委会负责人正陆续走进消防课堂,学习新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相关的消防监督检查业务及消防知识。“消防部门在宣传新消防法时,还走进安徽省政府,唐承沛副省长、宓建毅副秘书长专门听取了专题讲座。”
“贯彻实施新法,重要的是抓紧启动安徽省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刘平说,新消防法出台后,安徽总队便立即着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准备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收集材料,组织起草。同时,全面清理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是否符合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目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已纳入了2009年安徽省实施类立法计划,其他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正在全面清理之中。
“我们还积极提请和推动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消防工作目标体系,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消防责任细化、量化。”刘平介绍说,安徽省消防总队提请安徽省综治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今年4月,省综治办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从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火灾预防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防控效果六个方面,对各市综治办、公安局、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计分制考核。在即将召开的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安徽省政府还将与各市政府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
明确应急救援、拯救生命是消防部队的法定职责,是新消防法的一个亮点,职能的拓展无疑对消防部队的实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多年来,安徽消防部队全体官兵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忠诚地守护着江淮大地的和谐平安,已创下了连续25年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佳绩,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迎接新使命,缔造新的辉煌。”刘平信心满怀,“新法即将实施,我们做好了充分准备。”
本报合肥4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