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5月2日电(记者褚晓亮)为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日前吉林省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加强对基地建设原料收储政策扶持、支持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的22条具体措施。
农产品加工业是吉林省支柱产业之一,在金融危机中,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到一定冲击,尤其是玉米加工企业面临新的困难。
资金短缺是制约涉农企业发展的一项瓶颈制约,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是此次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的重点。吉林省要求,涉农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每年要开展几次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各涉农金融机构应扩大龙头企业有效担保物范围,依法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各涉农金融机构对龙头企业的贷款,可在规定范围内适当下浮利率。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收储原料而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
针对玉米加工企业面临的新困难,吉林省提出,对在生产经营中确有困难的玉米加工企业,可按税法有关规定缓缴相关税收。对从事玉米加工的农业产业化“30户重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在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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