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有风险,设槛有必要 设立投资者准入制度本意是将投资者根据其市场风险认知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区分,以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
“国家采取投资者准入制度,主要是从道德角度而不是经济学角度来考虑。
然而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证券市场应当是一个"平等参与、风险自负"的交易平台。从市场原则上讲,任何合法投资人都有权参与证券交易。”人大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说。
他进一步分析,原本投资者拥有自主选择投资决策的权力,而投资者准入制度等于强行地为部分投资者做出了决策,使其丧失了自主性。如此一来,难免会引起争议。然而,虽然理论上证券市场应当公平、公开,但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成熟程度,在现阶段对中小投资者实行相应的保护措施还是十分必要的。
截至目前,深沪两市开户数已达1.3亿户,其中2007年以后新加入的个人投资者占很大比重。这些新投资者对证券市场还不够了解。此外,创业板作为新兴市场,对投资者更是一个挑战。由于创业板企业行业覆盖面广、技术和模式创新性强,对行业背景知识有相应的要求,就普通投资者而言,很难做到充分、正确地解读信息;其次,相较主板,创业板的估值指标和交易规则都有所改变,初涉创业板的投资者比较难以把握。
业内人士认为,在目前创业板刚刚建立的初期,应以“稳”字为先。目前,投资者整体风险意识、市场意识还未成熟,对政府也有很强的依赖性,高风险的创业板市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准入制度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必要保护,并且准入制度也不会一成不变,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作适时调整。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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