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开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先河,宣布4月25日起停止使用“蒙OA”特权车牌号。消息一经发出,社会各界的争论此起彼伏。但是,该市取消“特权车”仍在争议中果断前行。(见5月3日《工人日报》)
正如网友们认为的那样,呼和浩特的做法值得提倡,虽然在当前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特权行为,但是毕竟使治理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有了良好的开端。
当初出台“特权车”的初衷可能是为了方便工作,但特权的思想恐怕也占了很大的成分,如有权有势单位的车辆可以不交路桥费,可以在收费站不交费畅通无阻。这种特权思想与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也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符,所以,取消“特权车”势在必行。
其实,车辆本身是没有特权的,特权车背后是有特权的人。这些“特权车”自恃的是手中的特权,是权力膨胀所导致的。对于特权的治理,关键要把这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去掉,而去除特权思想需要从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着手,双管齐下,既要对领导干部们进行公仆意识的思想教育,又要在惩治特权现象的制度建设上下力气,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由此笔者想到了央视报道的美国的“特权车”。在那里,校车才是真正的特权车,政府、警察的车对校车也要避让。到了需要停下来的地方,司机把车身上“STOP”的牌子往外一伸,后面的车子就会像看到红灯一样,自觉停下来。等背着书包的孩子上下完车,司机再把停车的牌子收回,重新上路,这时其他车辆才敢跟着走,如果贸然超车,不仅要被罚款,严重时还会丢了驾驶执照。校车前后还有交通信号灯,学生在上下车时,校车的红灯亮起,同一道路上其他车辆必须停下来,否则就像闯了红灯一样领罚单、丢驾照。交通规则上写着,闯校车红灯比无照驾驶更严重。
在那里,校车的“待遇”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是一样的,有时甚至比救护车和消防车更有“特权”,这种把特权交给弱势群体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孟桢尧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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