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一宗刑事案件——宋某、熊某、吴某等九名被告人涉嫌绑架犯罪。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一直坐着八位“特殊”的旁听者,他们就是秭归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这标志着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制度已正式启动。
庭审结束后,针对庭审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代表们对此次庭审质量表示充分的肯定,认为:法官庭审准备工作充分,庭审中能准确把握庭审要点;法官精神饱满、仪表端庄,驾驭庭审的能力较强;合议庭的分工明确,法庭秩序井然,表现出了娴熟的庭审技巧和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代表们表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使之能够直观了解法院的审判程序,亲身感受法院审判的公正,说明秭归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较强。这种做法,既是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新举措,也开辟了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新渠道。
为了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的知情权。今年年初,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工作制度即:各审判业务庭、人民法庭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得少于2次,对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特别关注的案件,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重大案件的执行以及院长接待日活动。
秭归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新华表示:该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进行旁听庭审和庭审评议,旨在促进法院与人大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更好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今后将坚持好这一制度,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来法院旁听案件公开审理,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宋秀万)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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