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梧州讯 通过上网聊天骗取女网友的信任后,以约会为由将对方骗到野外实施强奸。近日,两名“网络色狼”梁×森、梁×华因犯强奸罪,分别被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有期徒刑12年。
来自北流县西埌镇农村24岁的梁×华、21岁的梁×森案发前在梧州打工。2008年9月9日晚8时许,两人在梧州市新兴二路两广批发市场一家网吧通过QQ聊天寻找“猎物”。梁×华看到两个多月前曾聊过的一个女网友在线,就以请吃夜宵为由,哄骗对方出来见面。随后,两人开摩托搭着20岁出头的女网友小华(化名),驶往事前踩好了点的一个偏僻地点:梧州市城东镇龙船冲公路隧道口附近的一块土方空地。到达后,两人欲对小华实施强奸,但遭到小华的强烈反抗。小华几经挣脱逃跑,跌落山沟躲藏,才得以逃出魔掌。
2008年10月19日晚,梁×森通过QQ,以邀请去河东“世纪丽港夜总会”玩为由,骗取了16岁女孩小凤(化名)的信任。小凤如约而至,穿一套兰白色运动服,亭亭玉立,她还带来一个女伴小艳(化名)。梁×华用摩托车载着小凤直驶到龙船冲隧道口的那块空地处。一会儿,甩掉小艳的梁×森赶来。随后,两人残忍地对小凤实施了轮奸。(王世楠梁锦鸿)
作者:王世楠 梁锦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