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5日电(赵肃岐、郑良)福建省公安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开门评警”,完善警民互动交流机制,加强民意沟通。
《意见》规定,省公安厅每年都将委托国家统计部门,统一开展一次公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率调查测评;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年度总结考评工作,邀请辖区群众代表对本单位和民警的工作进行评议,加大民意调查在各级各类考评中的分值。
《意见》指出,要加强公安机关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厅、局长电子信箱。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与网民直接交流、沟通、互动活动,广泛听取网民意见。
根据《意见》,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走进公安厅、局”活动,基层一线单位要广泛开展“警民恳谈”“相约警务室”“当一天警察”“警营开放日”、警民文体联谊活动。开展青年治安志愿者试点工作,探索在警校或警队建立“少年警队夏令营”基地,引导青少年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意见》还规定,省公安厅每两年与省级主流媒体联合举办一次全省“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地开展“好民警就在您身边”、“寻找身边的马天民”、“寻找最让人感动的警民故事”等活动,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认同度和赞誉度。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要定期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进行慰问、汇报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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