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单芸
本市将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不过,局级单位和局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昨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出文件称,将重点在基层单位和基层公务员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5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0个。
同时将在本市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3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个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文件称,“在迎世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抵御金融危机和本市"四个确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有突出事迹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也是推荐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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