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江西)5月5日电记者黄辉犯罪嫌疑人李文彦在江西省九江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猝死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下午,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九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李文彦死亡事件尸检报告。
经法医鉴定,李文彦系正常死亡。
2009年1月24日,李文彦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被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事拘留,同日羁押在九江市看守所;3月2日,被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李文彦被刑事拘留后,办案单位主动通过电话与其亲属取得联系,但李文彦的亲属明确表示不愿过问李文彦的事。鉴于李文彦在押期间情绪低落,身体比较虚弱,九江市看守所对其生活进行了重点照顾,为其提供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看守所医务人员还先后4次为李文彦看病治疗。
3月27日凌晨1时57分,李文彦突然发病,值班民警立即将李文彦送到庐山区人民医院就诊,医务人员迅速采取了人工呼吸、心脏电击起搏等抢救措施,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李文彦死亡后,九江市检察院及时介入进行调查。
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为查明李文彦死亡原因,九江市检察院监所处主动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系,请上级机关派出法医进行尸检鉴定。经与李文彦亲属协商,4月23日上午,江西省公安厅刑事技术科学研究所主任法医师主持尸检,江西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九江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到场监督,死者亲属在场旁证。5月3日,江西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公(赣)鉴(法)字20092208号)。
最后的鉴定意见为,李文彦系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出血后返流至气管、支气管致机械性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