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温州5月5日电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王纯包珍珍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没有通过民政部门年检的情况下,继续经营老人公寓,以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7名老人命丧火海。今天,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宽心老人公寓负责人潘相林有期徒刑3年。
据悉,2005年4月,潘相林租用该区一家鞋业公司厂房,用于开办宽心老人公寓。该公寓执业期限到期后,由于公寓消防不合格,所以潘某一直没有去民政局进行换证,但继续从事经营。2008年12月3日凌晨1时许,因一名老人在床上使用打火机不当,引发火灾,由于潘相林未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在老人居住的房间内安装紧急呼救按钮,致使房间起火时老人不能借助紧急呼救按钮报警。
法院认为,潘相林作为宽心老人公寓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