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战 |
郑文灿 |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麦恬报道 台湾“监察院”最新的财产申报资料中,也刊出日前由廉政委员会向“监察院会”报备的68个故意申报不实案例,包括国民党荣誉主席、前“副总统”连战和民进党文宣部主任、前“新闻局长”郑文灿等都遭到开罚。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这份查核资料主要来自“监察院”财产申报处的定期查核或是经人检举,一旦发现有故意不实申报情况者,就会依法开罚。
根据“监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共计有68人受罚,目前罚款都已陆续缴库,其中连战是在“副总统”任内漏报房屋1笔,遭罚新台币10万元。
郑文灿则是在2006年担任“新闻局长”期间,有一笔事业投资申报,“监察院”在调查后,也认为郑文灿所持未申报的理由不足采信,最后裁罚了6万元。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也在2003年12月25日、民国2004年8月12日两度向“监察院”申报财产时,未据实申报有价证券1笔,遭罚款6万元。
民进党“立委”张花冠在2004年上届“立委”任内,未据实申报一笔股票和三笔债务,“监察院”处以14万元罚款;前“立委”林为洲、江昭仪也分别因未申报二笔债务及土地,被“监察院”认为是故意申报不实而遭到裁罚。
另外,“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曾在2005年底申报财产时,未申报一笔新台币存款和债务,也遭裁罚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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