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本报记者 李松 黄洁 本报实习生 谷晴
图为胡卫东等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听取公诉人指控。本报实习生 徐伟纶摄
很多人第一次认识“90后贱女孩”包包和阿紫,是通过流传于网上的那些浓妆艳抹的照片以及她们在博客中无所顾忌的“大胆宣言”。而对其更多的关注则来自她们发表的那封名为《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信中以所谓影视圈“潜规则”组织色情交易活动的源源影视工作室浮出了水面。
5月5日上午,源源影视工作室创始人胡卫东,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孙巧、北京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孟庆波因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我只是在为那些想进入影视圈发展,或者想入读影视学校的女孩们提供机会,并没有组织她们去卖淫。”法庭上,第一被告人胡卫东反复强调这一点。
控方:拉投资为名组织卖淫
辩方:拉拢客户给艺人机会
检察机关在指控中称,从2007年9月以来,胡卫东等人就借助源源影视工作室招募年轻女孩,用要进入影视圈就要遵循“潜规则”为由对她们进行“洗脑”。一旦“洗脑”成功,胡卫东就会要求这些女孩与他发生性关系,并由他人负责录像。除此之外,胡卫东还组织工作室的女孩以“拉投资”为名对外进行卖淫活动,所得财物都由工作室与个人五五分成。
按照分工,胡卫东主要负责劝说女孩接受“潜规则”,并教授其如何上网寻找卖淫目标,如何索要钱财;孟庆波负责给工作室介绍女孩,并介绍工作室的女孩向其他男性卖淫;孙巧则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以及拍摄女孩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并负责应聘女孩的食宿接送。
听到公诉人的指控,胡卫东立即高高举起了手:“我反对,我没有组织卖淫。”在胡卫东看来,自己只是在为那些想进入影视圈发展,或者想入读影视学校的女孩们提供机会而已,而见客户、拉赞助都是创造机会的一部分,“公司没有资金怎么可能包装艺人呢?”
胡卫东说,自己是艺术专业出身,通过接触一些艺术生了解了影视圈“潜规则”的内幕。对于梦想进入影视圈的女孩,他都会告诉她们这些内幕故事,并建议她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及自身条件,努力挖掘潜能,创造发展机会。胡卫东认为,自己公司的女孩都是为了能够得到公司更好的包装,而自愿去找客户商谈赞助事宜的。“去之前,我都会叮嘱她们只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即可,但实际交往过程的事就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了。”
控方:对女孩洗脑“聚众淫乱”
辩方:介绍“潜规则”并非洗脑
就是在胡卫东所谓“潜规则”的教导下,年仅17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成为了源源影视工作室的牺牲品。
根据双胞胎姐妹在举报信中的描述,胡卫东、孟庆波曾以帮助她们投身演艺界为借口,先后与姐妹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我和姐姐曾表示反对,但因为太想成名了,所以还是答应了胡卫东的要求,和他发生了关系并拍了照片。”因为怕照片及录像外泄,包包和阿紫此后对于胡卫东的各种要求都会默许。
此外,胡卫东另外一个控制工作室女孩的方法就是“洗脑”。据包包和阿紫说,胡卫东经常会用所谓的“潜规则”说事,并教育女孩们不要相信爱情:“你们能从那些小男生身上得到什么?但只要你们进入演艺圈,你们的青春就能换来很多东西。你要知道娱乐圈是一定要"潜规则"的,与其拿自己的青春陪那些小男生玩,不如拿自己的青春去换更大的回报。”
对此,胡卫东表示认罪,但是同时还辩解说:“包包和阿紫都是自愿同我及孟庆波发生性关系的,当时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并没有发生争执和强迫,一切都是出于自愿。”胡卫东说,虽然其曾向包包和阿紫提过“潜规则”的事情,但并没有强迫她们接受,也不存在引诱的情形。
庭审中,胡卫东的辩护律师提出,当初胡卫东与孟庆波、孙巧共同经营工作室并不是要组织进行色情交易活动,本意还是为了创业,招聘女孩子也是出于公司事业发展的需要。对于这些应聘女孩的事业前途,工作室都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制作了计划书。女孩们拉回的赞助款也主要用于源源影视工作室的日常开支,胡卫东并未从中分得好处费。胡卫东虽然向女孩们介绍了“潜规则”,但那是为了避免女孩们上当受骗,并不是要对她们进行“洗脑”。女孩与胡卫东发生性关系都是出于自愿,录制的光盘也没有威胁控制她们的用意,只是为了帮助女孩更好地了解自己。
记者注意到,在最后陈述阶段,胡卫东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份早已拟好的发言稿,但在法官的示意下,其只对表示不认可指控的重点部分进行了陈述。而另外两名被告人孟庆波和孙巧则均对指控的罪名表示认可。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本报北京5月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