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刚抵达寿山村道丹林大宅入口,两名保安员立即上前驱赶。(图片来源:明报)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维他奶国际创办人罗桂祥的儿子罗友仁,日前被长子入禀,指两人同为寿臣山5000呎家族大屋“丹林”的业主,但其父多年来霸占大屋,只准他使用200呎睡房,又不准他开冷气和请朋友到访,兴讼要求父亲以市价月租40万元计算,就占用其业权“交租”,估计索偿逾百万元。
原诉人罗俊义是被告罗友仁的长子,而罗友仁的胞弟乃维他奶国际主席,罗友仁早年曾参与公司业务,现已退休。
维他奶发言人指出,案件不牵涉公司业务,故不作回应。
这宗富豪家族“子告父”的案件,源自维他奶创办人罗桂祥于1951年斥资11万元购入的南区寿臣山寿山村道39A号大宅丹林。罗桂祥后于1995年逝世,享年88岁。丹林面积4万平方呎,正对深水湾全海景。去年11月,丹林申请重建,获屋宇署批建8幢3层高洋房,测量界估计落成后总市值达8亿至10亿元。
而两层高总面积约7000多呎的丹林大屋于1991年转赠予罗友仁及其子罗俊义,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两人各占一半业权。
罗俊义于入禀状指出,与父亲同为丹林业主,各享一半业权或大屋一半租金利益,然而父亲一直只让他使用大屋内200呎的睡房,除此以外不让他占用其它范围,而父亲及其2名司机、3佣人和2园丁则无限制占用大屋。
罗俊义又指出,多年来其父一直把丹林当作其个人物业,日间父亲在家时多占用客饭厅,讨厌其它人共享该处,又不准别人开启客饭厅的冷气。父亲多年来不准他带朋友到访,但父亲却在未得罗俊义同意下,让工人或其它人占用大屋。
至2003年3月,两父子甚至签署协议,罗友仁每年向儿子付60万元,作为主要占用大屋的费用,但自去年10月起,罗友仁没有支付有关费用,稍后罗俊义安排其司机占用大屋,继续被父亲阻止。罗俊义表示,现时大屋的租金市价为每月40万元,要求父亲缴付自去年10月起的租金,作为占用其一半业权的代价。
6日记者到访丹林,印佣在大闸应门表示罗俊义不在港,罗友仁则未返家,未几数名中外籍保安驱走记者。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