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丈夫不满妻子离婚庭审后回家路上行凶
菜刀砍伤大舅哥上午获刑2年
本报讯(记者李奎) 离婚官司庭审后,宋德春竟在回家路上向妻子的哥哥头部连砍三刀(本报于4月28日报道)。
今天上午,门头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德春有期徒刑2年。
宋德春与刘慧芳(化名)结为夫妻后,经常对刘慧芳实施家庭暴力。
2008年9月,刘慧芳在跟邻居聊天时说了一句话,被刚回家的宋德春听到。刘慧芳遭到了宋德春的毒打,导致肋骨骨折。
再也无法忍受的刘慧芳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求。
2008年10月1日,为了挽回妻子的心,宋德春跑到了刘慧芳姐姐家,拿刀砍下左手的3根手指头,以示对自己的惩罚。
看到宋德春这一血腥的自残行为,刘慧芳更是铁了心要坚持与宋德春离婚。
2008年11月,在哥哥的陪同下,刘慧芳来到门头沟法院斋堂法庭参加了离婚案件的庭审。
在休庭回家的路上,宋德春举起菜刀砍向了自己的大舅哥。
庭审时,对于自己的行凶行为,宋德春称“当天拿刀是为了自杀,不是为了砍大舅哥”。
对于大舅哥提出的上万元民事赔偿,宋德春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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