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面积1573平方公里,辖9个街道,常住人口95.2万人,流动人口52万人。江宁原是南京市的一个近郊县,2000年12月撤县设区,成为南京的“三大新市区”之一。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推动了江宁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同时也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
建立经济健康发展推进机制 江宁区委、区政府建立健全了《江宁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江宁区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科学制定了《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审时度势,提出了建设“实力雄厚、城乡协调、文化繁荣、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市区”目标,科学引领城乡统筹发展。
相继出台了《江宁区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实施意见》、《农村新八件实事》及相关政策制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街道实力不断提升。
重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审批提速工程,实行并联审批,行政办事效率提高2.5倍。积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投资2000多万元,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江宁区区级机关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开展“六个无过错、六个零记录”活动,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能。
充分运用司法职能,保障城乡统筹发展。2006年以来,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分别为10999件、12655件、16666件,办结率达97.2%。有效实施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机制,促进公平正义。
大力实施全民普法教育,出台了“五五”普法规划,区人大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有力地推动公民普法教育,为城乡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健全城乡一体建设管理机制 城乡一体化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高标准编制《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168项,在全省率先完成区域《城乡统筹规划》编制,有效解决了区内规划与建设中存在的城乡分割、空间不协调等问题。
编制了《江宁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工作大纲》,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功能,加快与南京主城的对接,协调推进宁杭高速二期、地铁一号线南延、绕越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初步形成东山与南京主城快速连接的道路体系。
编制了《江宁区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以保洁、拆违、治乱、整新、增亮、添绿为重点内容,进行了大规模、超强度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占道经营、小区环境、车辆停放、农贸市场、渣土车运输,城区亮化率达98%。
不断深化农村经营方式改革,积极发展生产合作型、销售合作型、科技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类经济合作组织77个,会员103793人。
完善社会事业进步保障机制 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江宁区失地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等,不断健全城乡市场就业机制,完善就业网络。
针对江宁区发展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对1992年以来农转非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意见》、《江宁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江宁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构建了以“土地换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出台了《江宁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江宁区农村老年居民养老生活补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城镇医疗、养老、失业等各类保险参保率均达98%以上。
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普惠制度,实行城乡教育公平。从2006年开始,累计投入1.05亿元,完成建设面积近7000平方米。目前,全区95%以上的中心幼儿园都已达到了市优质园标准,省优质园比例已达61.1%。全面免除义务教育段学生杂费。
建立城乡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社区服务,引进同仁医院,建成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偏离城镇和社区密集的区域内,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5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现持卡就医、即看即报,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服务网络,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和覆盖率均达100%。
创新基层民主建设拓展机制 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具有可持续性,必须要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跟进。我区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与拓展民主治理机制内在地连结在一起,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向更高的层次和新的阶段。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
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区规范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制度。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开展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村(居)务公开内容,制定和完善了3大类17项的村(居)务公开表。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1个村被命名为首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6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生态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长远之举。该区把创建“全国生态区”作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举措,强势推进“全国生态区”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城乡联动的环境保护机制,进一步优化城乡综合发展环境,推动城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全区9个街道、2个开发区编制了环保规划,形成了完善的区街两级生态规划体系。在9个街道成立了环保所,在村(社区)明确了环保监督员,把环保的主战场延伸到农村。出台了《关于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淘汰落后产能,先后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45家,关闭选矿、化工、造纸、电镀、水洗、印染等严重污染企业117家,拆除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机立窑、回转窑6座。以水、大气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恢复、发展为重点,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等四项工程。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在禁采区禁止开山采石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进行全面保护,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先后关闭采石企业173家。
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