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向媒体通报了《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大学生创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内的有限公司,可实行零首付注册;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学生干个体可试营业一年等政策措施,支持大学生创业。
零首付延长 《意见》规定,放宽市场准入——高校毕业生或者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出资占注册资本50%及50%以上)举办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实行公司零首付注册。即股东6个月内到位注册资本的20%以上,且不低于《公司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核发经营期限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其余注册资本两年内缴足。这比之前实行的3个月零首付注册延长了一倍的时限。另外,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设立登记免于提交验资报告。
减免6项收费 减免行政收费——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开业登记费(23元)、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费(23元)、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13元)、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费(13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费(3元)。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和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申办合伙企业免收企业设立登记费(均为310元)。据初步统计,2006年到2008年间,全市工商系统共登记注册高校毕业生个体户1189户,减免各种费用27347元。
鼓励试营业 鼓励试营业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食品、饮料、日用品、书报刊零售和居民服务等活动,暂不具备行政许可申办条件,可到就业(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工商局申请办理《成都市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由工商机关提供营业辅导,开展试营业实践活动。在持《成都市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试营业实践期间,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全市目前已办理辅导证2000余户。
根据规定,上述支持性政策适用于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凭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相关证明即可享受上述政策。 (刘浏)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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