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人听闻的“2-13丽水碧湖中学强奸案”有了新进展,据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最新消息,犯罪嫌疑人之一、莲都区碧湖镇上赵村村主任何国兵因涉嫌强奸罪,在5月1日被执行逮捕。(中新社5月6日)
写下这行文字,忽然觉得心情有些沉重。
近来,一些强奸、嫖宿幼女的案件频频浮出水面,让人气愤不已。
如果说此前,河南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吴天喜,强奸多名初中未成年女生的案子,还仅仅是个案,可以解释为偶然事件的话,那么近来发生的习水公职人员性侵犯幼女、浙江丽水19个少女被性侵犯案,绝不是用社会治安、保护不好、教育不力可以解释的,几乎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考验着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在这两起案子中,数十名少女被性侵犯,作案者居然有政府官员、司法干部、县人大代表、教师等——而这些,原本的角色应该是少女的保护者。
丽水、习水性侵幼女案是一场丑剧,但更是一场社会悲剧。对道德沦丧的涉案者,法律自有公正的惩处。但留给社会的反思和教训,却相当的深刻。
如今,一些怪现象,如坑蒙拐骗、药品造假、食品掺料……一再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让人沉思。市场经济已渗透在社会各个角落,人的每一个细胞;社会剧烈变革,在迅速转型。
社会学家孙立平教授在《守卫底线》这本书中说,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种种病理现象,固然有社会制度层面的问题,但最根本的是制度表层底下的社会道德基础问题。吾深以为然!
人类发展到今天,虽然还有一些劣根,但不管中西方,除了法律外,都有一套基本的是非观、道德观、价值观,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有秩序,变得文明。我国历代圣贤都十分注重道德伦理教化,几千年形成了以仁、义、理、智、信为主的传统道德。爱国、诚信、仁义、敬业、正义都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范畴。
退一步讲,人高于动物的,在于人是有教养的。最底线是不能作孽。古语说得好:“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恕。”人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有些事绝对不能做,这个区分就个人来说,是伦理道德的底线;就社会来说,就是社会的道德底线。
人脱离动物界,成为文明人,建设文明社会,创造文化和文明,简单地看,可以分为两极:一是理想的“人”,解决“人应该是怎样的、应该朝什么状态发展”的问题;一是遵循下限,解决“人起码是什么样、绝对不能做什么”的问题,把自己与自然、与畜生分开,成为“人”、既而是“文明的人”。
如果没有解决“人起码是什么样”的问题,做一些道德底线以下的事情,比如乱伦、性放纵、侵犯幼女,就属于没有人性、禽兽不如了。人之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人有羞耻之心,孟子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而如今,一些道德沦丧的行为,恰恰证明,社会上有的人已经没有基本的道德下限。这样的人成为一个群体,如果数量不断扩大,对社会道德的基础,就会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
社会道德危机,是一个民族文化最深层的危机。它关系到人的理念、人性、文明、人文关怀等基本价值。诚信的缺失、人文关怀的不足,对人性不够尊重……
这一系列的问题,这些幼女的悲剧,值得我们好好的反思和警醒,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在经济飞速发展、物质生活比较丰富的今天,我们的精神建设还缺什么?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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