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零售价未升批发价见涨
专家分析,成品油需求未好转升价有点难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国家发改委昨日凌晨上调成品油零售价格的消息未能成真,但两大石油公司已双双抬高成品油的批发价格,柴、汽油分别提高约100元/吨。
前日晚间,坊间盛传零售价格将于昨日凌晨起上调。但记者昨日采访市中心两家中石化旗下加油站发现,油价依然是此前的最高限价,0#、93#和97#汽油分别是每升5.21元、5.44元、5.90元。记者随后从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处证实,虽然零售价未调,但批发价却调了:柴汽油分别上调约100元/吨。无论是主观或是客观,这一举动无疑对零售价格的上调施加了压力。
广东省石油行业学会储运销委员会秘书长范小平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际油价22日内的变动幅度超过4%”的依据,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对比上次的浮动,已经超过了这个标点2倍多。因此,国家发改委有理由上调零售价。“4月中旬国家就应该进行价格调整,但由于需求不足,所以未进行调整。”范小平分析,未能如期上调价格的重要原因就是需求仍未好转。他认为,即使国家发改委近日内的确上调了成品油零售价,但受需求不景气所致,恐怕还会降下来。
油价管理办法首次正式发布
虽然提价被证不实,但国家发改委昨日却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并从昨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最核心的是,成品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虽然是首次正式发布,但记者对比成品油税费调整后国家发改委相继的解读发现,此次的办法只是汇总,并无实质变化。所谓的“政府指导价”,与目前广东省已实行的最高限价也没有本质区别,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加油站仍可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将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原则上不提或少提零售价格。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水平,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实际。
该负责人表示,汽、柴油零售价格中,不仅包括原油的购进成本,还包括国内运输费、炼厂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流通费用,以及增值税、城建教育附加和消费税。其中定额征收的消费税(汽油每升1元、柴油每升0.8元)主要是为了替代今年开始取消的养路费等六费,以及逐步有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国际市场原油价格
每桶低于80美元
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
每桶高于80美元
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
每桶高于130美元
采取适当财税政策,原则上不提或少提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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