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香港名校小学老师涉嫌令女方怀孕及堕胎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王斯报道据世界新闻网报道,香港一名校小学老师被指与年仅12岁女学生交往,在28个月内先后发生逾280次性行为,更涉嫌令女方怀孕及堕胎。但该老师否认指控。
据报道,控方昨播出了女孩儿与警方的会面纪录,她透露,12岁时因不懂拒绝而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她经历了怀孕及堕胎后,被告的性要求却增至每周两至三次,有时甚至是有小学生于被告家中补习时,二人却于房内发生性关系。
她一直隐瞒事情,至去年在新认识的男友鼓励下,决定把事情诉说出来。
38岁的被告朱志华,否认七项与未满13岁女童性交及五项与未满16岁女童性交的罪名。控罪指他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于其香港油麻地平安大厦独居的寓所内与女孩儿发生性行为。
女孩儿在会面影带中透露,事发为她于油麻地天主教小学就读小三至小六期间,朱某曾教她数学及体育,且对她宠爱有加。小五时她曾到朱某住所,朱某曾企图吻她。当她升入中学后继续与同学到朱某家补习,某次朱某在单位内抚摸及吻她。
2004年初,女孩儿只有12岁,她在朱某家中与其接吻,朱某又问她是否想发生性行为,她不知如何回应,朱某抱她入房发生关系未果。一星期后,朱某不断游说她再尝试,二人终于发生性行为。此后,二人每隔一至两周便会发生一次关系,她形容双方的关系像情侣,更曾与朱某的家人吃饭。同年暑假,女孩发现怀孕,被告带她到油麻地一妇科医生堕胎。
女孩儿去年认识新男友,由于不想对男友有隐瞒,遂把与朱某的关系告知男友,男友得知后劝她报警。据称,女孩儿于2005年中曾中断到朱某家补习,但朱某致电女孩儿的母亲,哭诉称爱上了女孩儿,又说两人“发生了一些事”。女孩儿的母亲曾就此向女儿追问,但没有回复。女孩儿的母亲曾向朱某查问为何会送女儿手机、波鞋及MP3等礼物,朱某则解释称想奖励女孩儿。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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