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10 03:3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何雨欣 李延霞)记者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落实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问题。
通知称,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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