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徐伟伦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华硕天价索赔案的“女主角”黄静已于日前领取了共计29197.14元的国家赔偿金,作为对她被错误羁押295天的“补偿”。
据悉,黄静在领到赔偿金后,已将这笔钱捐赠给了中华慈善总会。
据了解,2006年2月,当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读大三的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买回当天,电脑便出现蓝屏死机及强行关机后不能开机的情况。随后几经修理仍存在问题。后黄静将该电脑送到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结果是该电脑CPU为工程样品。随后,黄静与代理人周成宇找到华硕中国业务事业部总经理许佑嘉。谈判时,黄静提出按华硕年营业额的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3月7日上午,当黄静与周成宇再次到华硕公司时,警方将两人带走。随后,两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检察院批捕,黄静因此在看守所被关押了近10个月。
2007年11月,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认定黄静的行为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并将向黄静发放国家赔偿金。2008年11月,海淀检察院向黄静发出《刑事赔偿决定书》,确认赔偿数额2.9万余元。
据悉,黄静在拿到赔偿金后,已前往中华慈善总会办理了捐赠手续,这笔捐款将用于“慈爱孤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