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告华硕欺诈今证据交换
黄静方出示所购电脑照片、维修记录单等16份证据
本报讯(记者李奎)今天上午,黄静诉华硕系列案中最关键案件——消费欺诈案有了新进展,双方在海淀法院交换证据。
上午黄静本人并未出现在法院,她的律师替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证据。
据了解,黄静向法院提供包括所购电脑的照片、华硕电脑维修记录单等16份证据。
2006年2月,黄静花费2万余元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之后因认为华硕公司涉嫌使用工程样品CPU,她和朋友周成宇与华硕进行了多次交涉。谈判中,二人以向媒体曝光为由,向华硕提出了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华硕报案后,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在看守所度过了294天后被取保候审,上周从检察院领取了2.9万余元国家赔偿。
2008年12月3日,黄静正式向法院起诉华硕公司,以消费欺诈为由,索赔500万元人民币。
据黄静代理人周成宇介绍,今天黄静还将发起两起诉讼,状告北京龙都宾馆、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称两家单位在3月初黄静和律师团召开媒体沟通会时,先后违约,使得沟通会受到严重影响,要求两家单位指出幕后黑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