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尹氏哥俩为首的普兰店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近日宣判
普兰店市以尹氏兄弟俩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蓝衣队”主犯尹洪德被判20年
160多页的判决书,洋洋洒洒近10万字,详细记录了普兰店市以尹氏兄弟俩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累累罪行。
暴力闯江湖 组建“蓝衣队”
早在几年前,记者在普兰店市采访时就曾听说过“蓝衣队”的称号,老百姓听到“蓝衣队”的名字无不胆战心惊,该组织的头目尹洪德、尹洪坤更是在当地作威作福,有市民坦言“警察管不了的事,他能管。”
然而,随着蓝衣队组织的覆灭,罩在尹洪德头、尹洪坤上的光环也已经褪去。尹洪德在庭审中供述,“我因为强奸被判刑三年多,1985年放出来后与回春岩等人组建了‘蓝衣队’,我领着他们打了不少仗,逐渐出了名……”
“我哥尹洪坤一直被称为普兰店社会上的‘大哥’,当时普兰店有著名的‘三波一猴’都是跟我哥混的,我有一段时间仗着我哥的名声在社会上混,也借了我哥的名声逐渐壮大起来……”
尹洪德的哥哥尹洪坤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在普兰店市靠打仗出了名,尹洪德出狱后和当时组建“蓝衣队”的回春岩、回春林等人靠着尹洪坤的名声渐渐也在社会上名声大噪,这些人聚集到一起后横行乡里,欺行霸市,渐渐地形成了以尹洪德、尹洪坤为核心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妨害公务 殴打执法人员
2001年,普兰店市政府要对泡子乡韭菜园河段的砂场进行拍卖, 2001年10月10日,普兰店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唐某等人到大沙河流域泡子乡韭菜园河段测算砂场砂量,为政府拍卖砂场提供依据。当时尹洪德欲买下该砂场,为降低测量值,以压低价格,遂带领其手下人员孙江峰赶到测量现场,对正在依法进行测量的测量人员进行辱骂,孙江峰对唐某拳打脚踢,将唐打伤,致使测量工作无法进行。
2004年3月,尹洪德欲购买普兰店市大谭镇某砂场,因该砂场与另一砂场经营者王某经营的砂场界限不清,双方产生纠纷,普兰店市水利局指派工作人员张某进行测量,尹洪德获悉后带领手下人栾家君到达测量现场后,因对张某的正常测量工作不满,对张进行辱骂,威胁,栾家君见状上前对张某进行了殴打。
暴力做后盾强迫交易
2001年,丹东人李桂强经人介绍找到被告人尹洪德,委托尹竞买在普兰店市的大连第四机床厂的设备,并承诺支付好处费。尹洪德于是伙同团伙成员孙江峰及王谦、张玉丰等几十人窜至拍卖现场。为阻止其他人参与竞买,尹洪德等人对其他竞买人进行威胁,孙江峰对河北省竞买人张某进行殴打;拍卖中,尹洪德在拍卖师喊出200万元底价时,便举牌竞买,其他竞买人因受到其安插在拍卖会场人员的威胁,无人敢举牌竞标,竞拍得手后,尹洪德向李桂强索要好处费人民币45万元,并将部分好处费分给孙江峰等人。
2005年9月,尹洪德为同另一砂场业主汪某竞争向普兰店市海湾工业区销售砂石的生意,便指使被告人回春岩、栾家君等人多次堵截汪某雇佣的运输砂石车辆,殴打司机,打砸车辆,强迫司机将砂石卸至路边,不许司机再为汪业帅运输砂石;被告人尹某等人以此手段逼迫汪某将其砂石以每车低于市场价人民币50元的价格出售给其本人运送,后被告人尹洪德又迫使汪某退出经营,从而垄断了该砂石销售生意。
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
尹洪德供述,“2003年11月份,我和大谭镇双山村民委员会签定了一个林地承包合同,合同上约定是进行林木更新改造,而我的目的就是为了采挖其中的砂子,我又买下了相邻的砂场,便开始毁林挖砂,我还让孙江峰伐树,孙江峰伐了能有10多车的树,卖了7万多元钱,给了我4万元钱。”
尹洪德称,他从2000年开始经营砂场,在丰荣办事处的马沟村有2块砂场。2001年以来,尹洪德为牟利,超出政府规定的许可范围并无视政府禁令,在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马沟村的大沙河流域采砂,毁坏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地)176.2亩;在该村后韭园子段毁坏林地48亩;在该村前韭园子北段毁林地72亩;在马沟村前韭园子南段毁林地7亩;在该村龙头山段毁林地15亩。被告人尹洪德共计在马沟村毁坏耕地42.4亩,毁坏林地142亩。
对警察也敢大打出手
在普市,“蓝衣队”的名字不仅令普通百姓饱受折磨,其嚣张程度竟然敢对警察也起手脚。2007年6月20日21时许,被告人回春林、马亮同被告人尹洪德等人在普兰店市“状元楼”酒店吃饭后,驾被告人尹洪德的丰田4700型吉普车欲离开时,回春林、马亮认为路经此处的丰荣派出所民警宋英官挡道,便对宋英官进行辱骂,后该两名被告人又下车冲过去,被告人马亮对宋英官拳打脚踢,直至宋英官表明其警察身份后,两名被告人才罢手。
经法医鉴定,宋英官左耳鼓膜穿孔系钝挫伤,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被告人尹洪德出面为回春林、马亮找被害人宋英官调停,赔偿被害人宋英官人民币2.3万元。
除此之外,“蓝衣队”组织还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斗殴、强奸等诸多犯罪事实。
黑社会性质团伙终覆灭
随着“蓝衣队”组织在普市当地为非作歹行为愈演愈烈,严重干扰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党和政府以及警方的共同努力下,该团伙骨干成员逐一被警方抓获。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金州法院审理此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被告人尹洪德、尹洪坤共同或分别指挥、策划、实施了该组织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该组织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处于组织者和领导者的地位,系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公诉机关指控该两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名成立。
近日,金州法院作出了如上的判决。 记者孙胜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