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冲进理发店抢走男婴 两首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刘铭 肖会 亚利 高祥
本报聊城5月11日讯 几名男子以理发为由窜进理发店,持钢管将店主打晕,趁机将5个月大的男婴抢走,并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亲戚。
2008年5月27日,姜某、田某等5名男子来到茌平县博平镇北街村,以理发为由走进该村某理发店,当店主赫某给其中一男子洗头时,这名男子突然起身,一拳打中赫某面部,另外两名男子用钢管狠狠打向赫某头部,将赫某打晕。另一男子趁机从床上抱起5个月大的豪豪(化名)冲出店外,钻进停在店门口的一辆面包车,另外4人也窜进面包车疾驰而去。
接到报案后,茌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5月28日,民警在走访调查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辆外地牌照的面包车案发前曾在现场附近逗留,与民警描述的作案车辆极为相似。经调查,民警得知这辆面包车来自临沂。
5月2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到平阴黄河浮桥进行调查,发现车牌号为鲁Q2E×××的五菱之光面包车5月27日下午3时左右从此经过,车内几名男青年神色惶恐,车辆与作案车辆十分相符。据此,专案组将侦破方向侧重于临沂一带。5月29日,专案组派民警赶赴临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查到了涉案嫌疑车辆,并顺藤摸瓜于当日下午抓获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姜某。此时,姜某将孩子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大舅哥孟某。孟某也知孩子来路不正,害怕被人发现,将孩子藏匿在妹妹家。根据姜某供述,民警们于5月29日晚7时许在平邑县成功地解救出了被抢男婴豪豪。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姜某等7名被告人拐卖儿童、抢劫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拐卖儿童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姜某、田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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