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综合消息,近期,福建、天津、辽宁出现副省级人事变动。原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调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原辽宁省副省长鲁昕调任教育部副部长,原天津市委常委、委员陈超英调任辽宁省副省长。
5月11日,新近获调任的天津市委副书记何立峰履新,同日,邢元敏不再担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职务。
11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辽宁省政府提请的议案,任命陈超英为省政府副省长。
同时,会议免去鲁昕辽宁省副省长职务。此前,鲁昕已调任教育部副部长,教育部网站信息显示,鲁昕为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资料显示,何立峰、鲁昕、陈超英三人均具备研究生学历。
简历显示,何立峰生于1955年2月,祖籍广东兴宁,拥有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历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和厦门市副市长等职,后转任中共泉州市委书记、福州市委书记、厦门市委书记。2001年起出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鲁昕,女,生于1955年7月,辽宁抚顺人,1994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局局长、党组书记、财政局局长,辽宁省抚顺市副市长,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辽宁省副省长。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
陈超英,1958年11月生,河北蠡县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〇七研究所所长,天津市科委主任,天津市委科技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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