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人省级专家组成立
本报济南5月12日讯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省卫生厅制定并于今天下发《山东省甲型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同时公布省级专家组名单和各市定点医院名单。
预案要求,省、市、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预测本辖区可能发病的人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定定点医院,做好医疗救治设备、药品、消毒用品、消毒设备、防护物资等各种储备,确保疫情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省卫生厅成立28人的省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全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培训、重症患者会诊和抢救等工作。各市、县(市、区)和各定点医院也要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诊疗的指导、会诊、医务人员培训和重症患者的抢救工作。一旦患者病情超出本院救治能力,要及时邀请省级专家会诊,尽最大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全省各市都要指定至少1-2所定点医院(附名单),承担甲型H1N1 流感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山东省胸科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定点医院,承担病情危重且具备转诊条件,能够安全转诊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市级定点医院负责本辖区内出现的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省、市两级定点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完善转诊规范,分层承担重症病例和普通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定点医院要至少设置甲型H1N1流感隔离室30间,重症隔离救治病房10床单位,配备必须的治疗抢救设备、药品和消毒、防护设备。成立院内专家组,由本辖区内呼吸科、ICU、临检、影像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经统一培训后组成。县(区)以下医疗机构要加大对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家庭的排查和筛检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市、县(市、区)和省(部)属医院均要合理调配医疗服务力量,建立一、二、三线医疗救治梯队,每级梯队至少有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ICU、临检、影像科医师和护理人员各1名,加强专业培训后备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定点医院均要做好呼吸机、微量输液泵、心电监护仪、床边拍片机和血气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以及甲型 H1N1流感治疗药品、消杀用品和防护用品的调配和储备工作,并确保各项物资可以正常使用,做好疫情暴发时医疗救治工作准备。实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定点医院名单
山东省胸科医院
市级定点医院:
济南市: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青岛市:青岛市第四人民医院
淄博市: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枣庄市: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
东营市: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
烟台市:烟台市传染病医院
潍坊市:潍坊市人民医院
济宁市: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泰安市:泰安市中心医院
威海市:威海市传染病医院
日照市:日照市人民医院
莱芜市:莱芜市传染病医院
临沂市:临沂市人民医院
德州市: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聊城市:聊城市传染病医院
滨州市:滨州市中心医院结防院
菏泽市:菏泽市传染病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