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本网记者 周海荣) 5月11日,克拉玛依市21家娱乐城负责人聚集在一起,商讨成立克拉玛依娱乐行业协会之事,他们的目的是想通过成立的协会争取话语权,质疑卡拉OK版权费收缴标准是否合理。
今年2月,自治区文化厅签发《关于全区卡拉OK经营场所加强保护使用正版曲库并依法缴纳使用费的通知》,要求在7月1日前必须完成2007年至2008年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缴工作。
日前,新疆天合文化有限公司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委托收取新疆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代理单位,目前,他们向克拉玛依市各个KTV经营场所下发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缴费通知书》,称在5月15日以前缴清版费的,按每个包厢每天5元收取;7月1日以前缴清版费的,按每个包厢每天8.4元收取。对此,多家KTV经营场所的负责人感到缴费方式存在问题。
淘乐娱乐城经理刘清龙说,他的娱乐城有10个卡包,平时每天上座率只有两三个,周末稍微好点,按包厢总数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是一种不顾他实际经营情况的行为。
城市酒店娱乐城负责人说,卡拉OK版权使用费本意是尊重正版曲库作者的知识产权,但收取费用应该按照上座包厢数收取,他们卡包里的曲库都是他们自己花钱买的,填充的新歌也是另外买碟子请专人充实到点歌库里的,天合公司对他们的曲库更新没有做任何服务,凭什么收钱?
对此,克拉玛依市文化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认为,收缴版权费本身没有问题,但最好从维护著作人权益和经营者利益考虑。克拉玛依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营者缴不缴费,他们都不会限制其单位年审,不缴费造成的纠纷,将由天合公司和经营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据天合公司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克拉玛依市有25家卡拉OK经营场所,有600间包厢应该缴纳卡拉OK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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