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条烟、几瓶酒,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已成为一些人求人办事、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的一个常用语。在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的今天,一条烟、一瓶酒、一顿饭确实不算什么。但党员干部收受这些不应该收受的“小意思”,对“小意思”来者不拒,就会逐步滋长腐朽堕落的思想,很有可能积羽沉舟,群轻折轴,毁掉自己的一生。
送这些“小意思”的人,其中不乏有一些用心不良的人,他们通过“小意思”投石探路,先用“小意思”攻破防线,然后循序渐进地引诱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为其所用,贪赃枉法。拿别人的手短,吃别人的嘴软,拿了别人的,吃了别人的,就要给别人办事,而这些要办的事多半是不合理、不合程序、不合法的。但是拿了别人的“小意思”后,慢慢地受人控制,本应是人民的公仆,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变成了金钱和不法分子的“奴隶”。
而少数一些党员干部因接纳了一次利用职务之便而换取的“小意思”,就尝到了运用自己手中权力和所在职位为别人办事、为己谋私的“甜头”。他们慢慢地私欲膨胀,一发不可收拾。胆子就愈来愈大,就对先前的“小意思”看不上眼,由最初的羞涩接纳“小意思”慢慢转向毫无廉耻地索要“大贿赂”。先前的顾虑重重、深怕人知的担心就变得肆无忌惮,受贿、索贿、贪污、腐化就明目张胆。
“勿以恶小而为之”,接纳“小意思”就是在向贪污腐化的深渊靠近,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拒“小意思”于千里之外,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决不能拿“小意思”不当回事。“小意思”后面有可能隐藏着“大陷阱”,一旦掉进陷阱就无法自拔,待到东窗事发之时悔之晚矣。
丁玉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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