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鹏)自5月1日开始,本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与单位缴费正式脱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宣布,退休人员个人每月应缴纳的3元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将不再通过单位缴纳,正式改为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为扣缴。
据悉,经过4月的过渡试行,本市正式决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与单位缴费挂钩。即从5月1日起,无论参保单位是否欠缴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均按月足额分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每月应缴纳的3元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也不再通过单位缴纳,改由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分配给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为扣缴。
过去,企业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才能享受医疗费报销政策。因少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能及时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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