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的活体鳄鱼吸引了店内的食客的注意 实习记者 王荣 摄 |
亚心网讯 (本网记者 徐阳 张万德 实习记者 王荣) 近日,首府一家火锅店为招揽生意,推出了一道新菜——鳄鱼汤锅宴。不仅如此,店内还养了一只活鳄鱼供客人观赏。由于没办理相关手续,这家火锅店将面临渔政部门的处罚。
上周五20时许,市民刘女士到乌市西虹东路阳光渔村吃饭时,无意发现店门左边的玻璃池子里趴着一只鳄鱼。
“虽然它不怎么动弹,但的确是条活的!”刘女士说,进门时,她留意到店内的一张宣传单,上面印有“鳄鱼汤锅宴新品上市”几个大字,下面则是对鳄鱼尾胶、鳄鱼掌等部位的营养功效介绍,服务员热情地给她介绍了“鳄鱼头骨滋补汤”。
“鳄鱼是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饭馆却把它圈养在池子里,还推荐客人们吃鳄鱼汤锅宴,我认为不合适。”刘女士说,她最终吃的还是鱼头火锅,同时留意了一下其他顾客,没见有人点鳄鱼汤,但有些食客见到鳄鱼很兴奋,用手机给鳄鱼拍照。
“活鳄鱼是我们花了8008元从广东一家养殖鳄鱼的厂子买的。”新疆阳光渔村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健边说边给记者出示了鳄鱼养殖厂提供给他们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还有3份《自治区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记者注意到,申请表内有三栏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只有一栏通过了审核,其余两栏均为空白。
李健解释说:“我们正在办理手续。审核前,我们的鳄鱼肉没有卖给普通顾客。因为数量不多,并且我们主要用来‘试锅’,持金卡的熟客可以免费品尝。”
当天15时许,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站)工作人员从阳光渔村冰柜里搜出13.2公斤的鳄鱼肉。
经查,阳光渔村没有在渔政站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按照规定,他们要接受渔政站经济处罚,同时鳄鱼肉连同活鳄鱼都要被渔政站暂扣。
“即便没有卖鳄鱼肉,在没有许可证的前提下,把一只活鳄鱼养在店里展览,也是不允许的。”渔政站监督科副科长李巍说。
17时许,渔政站联系了乌市水生动物救急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拉走了活鳄鱼,阳光渔村表示,会尽快到渔政站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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