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做账7000万用于高息借贷
银行客户经理被控诈骗罪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路支行原对公客户经理陈馨龙通过伪造的文件,与北京时尚方向广告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委托理财协议,并与该公司会计郑丽相互勾结,虚假做账7000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期间,陈馨龙冒用中国银行北京东大桥路支行的名义,伪造了《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交易委托书》和成交确认文件,利用这些虚假的文件与北京时尚方向广告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委托理财协议。时任时尚方向公司会计的郑丽,在签订了上述协议后,通过在转账支票上不填写收款人、虚假做账等手段,向陈馨龙提供了总计人民币7000万元的三张转账支票。而陈馨龙则将这笔巨款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东东基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高息借贷给了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通过这些操作,陈馨龙和郑丽分别获利人民币160万元和25万元。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陈馨龙、郑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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