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香正在医院治疗 本报记者 李猛 摄 |
总见门前摆遗体
协商未果喝农药
本报辽源讯(记者 李猛) 家门对面总有人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能忍受的她找到相关部门协商未果,在县卫生局走廊里喝下了农药。
家属:她被吓得不敢出门
“坐在家中就能看见窗户外的花圈,谁能不害怕……”昨日上午,在辽源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护理刘凤香的丈夫李文军说,东辽县第五医院北侧的大门,距他们在平岗镇的家只隔一条马路。
近年来,每逢该医院有患者死亡,家属便将遗体停放在北侧的大门内,并搭起灵棚。
由于刘凤香特别害怕见死人,每逢有这种状况,便躲在屋子里不敢出门。
今年年初以来,刘凤香实在无法忍受,多次向县卫生局和医院反映此事。卫生局也随即作出回应,禁止在医院内停放遗体。可是,这种情形仍屡有发生。
13日清晨,刘凤香见又有人在该医院北侧大门内停放遗体,摆放花圈,便来到县卫生局投诉,并在卫生局的走廊里喝下了自己带来的农药“苞衣剂”,被工作人员发现,送到了医院。
医院:我们没有办法阻止
东辽县第五医院周围的居民反映,每个月都能看到几次灵棚和花圈,给他们的生活和精神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有居民介绍,在医院内停放遗体,死者家属得向院方缴纳200元钱。
该医院院长申兆辉说,死者家属在医院内停放遗体,医院也曾多次阻止。但很多死者家属嫌去殡仪馆的费用太高,便将遗体停放在医院内,在医院阻止过程中,往往还会发生争执。对此,医院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记者:按照规定可以在医院停放遗体吗?
申兆辉:市区内是不允许的,但镇级医院没有明文规定。镇级医院都有太平间。
记者:第五医院有太平间吗?
申兆辉:以前有太平间,也按规定收费。2007年,准备重新修建太平间,但遭到刘凤香家的阻止,所以到现在也未建成。
记者:2007年后,对停在医院内的遗体是否收费?
申兆辉:开始是收的,后来由于居民反映到卫生局,就不收费了。这样的事情医院也很无奈,因为涉及丧事,医院也没办法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看到医院内有一处未修建完的建筑,没有封顶。
卫生局: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东辽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伏秀丽说,13日,刘凤香找到卫生局后,称自己一闭上眼就是花圈,要求将医院北侧的大门堵死。随后,卫生局的王局长和医院的申院长一同随刘凤香来到她的家中。
由于医院北侧的大门是防火通道,所以没有答应刘凤香的请求,并协商进一步解决。其间刘凤香和申院长还发生了几句口角。
伏秀丽称,关于该医院停放遗体一事,县民政部门对于乡镇医院并没有特殊规定,县卫生局此前曾口头通知过乡镇的医院不准在医院内停放遗体。当日下午,刘凤香再次来到卫生局,就此事进行协商,其间工作人员发现她总是摆弄着一瓶不知名的药水瓶子。为避免发生意外,伏秀丽还安排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刘凤香的举动。
当日14时许,刘凤香说要回家,工作人员立即安排车准备送她。当刘凤香走到3楼楼梯口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拿出药瓶,喝了一口,并吐了出来。
目前,刘凤香的医药费由东辽县第五医院垫付。伏秀丽称,待其身体恢复后,卫生局会组织她和医院做进一步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刘凤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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