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14日)下午,深圳警方就机场清洁女工梁丽涉嫌盗窃巨额黄金首饰案通报称,有证据证明梁丽既有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也在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行为,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进行立案侦查证据充分确凿。
警方通告称,民警在案发后来到梁丽家了解情况时,梁丽说当天下班带回家的物品只有矿泉水瓶。经民警长达20多分钟的耐心说服,她才最终承认将“捡”到的部分黄金首饰藏匿。警方以此认定梁丽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警方表示,目前媒体和网上的部分报道与事实有较大出入。
2008年12月9日9时许,机场派出所接到了一位叫王腾业的男子报案,说自己是东莞市厚街镇永泰东路金龙珠宝公司员工,早上8时许在19号柜台前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机场工作人员告诉他贵重物品不能托运,他于是马上到距离19号柜台22米远的10号柜台找值班主任咨询,却把装有14公斤黄金首饰的纸箱放在行李车上,而该行李车就停放在19号柜台旁边的垃圾桶处。10分钟后,当王腾业返回原处,发现纸箱不见了,便急忙向警方报警。
据悉,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5月30日。据《新快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