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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透过律师提供与“小甜甜”的合照,声称与龚如心是亲密情侣。(图片来源:文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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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四日,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产争夺案,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第四日聆讯.声称是遗产受益人的商人陈振聪并无出庭,而他手上持有0六年遗嘱的见证人王永祥,早上继续出庭作供。中新社发谭达明 摄 |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案的遗嘱认证聆讯,14日踏入第4天。陈振聪手持“06年遗嘱”的关键人物──见证人王永祥,14日继续作供。
王永祥指出,“06年遗嘱”上的签署与自己的签名“看来相似”,但他当年见证的文件跟“06年遗嘱”有出入,更“离奇”的是“06年遗嘱”却盖有一个上下倒转、样式疑似当年他任职的律师行的印鉴。但王永祥坚称当年见证文件时,并没有携带个人印章或当时任职律师行的印章到场。
华懋代表律师张健利在庭上向王永祥展示06年遗嘱正本,该遗嘱的右下方有王永祥的签署,张健利要求王永祥仔细详阅该遗嘱后,问他遗嘱上的“王永祥”签署是否其签名,王永祥回应“看来相似”,但强调他当年签过的文件跟“06年遗嘱”有出入,不知道该份“06年遗嘱”是否由自己签署。
在王永祥签署的下方,有一个王永祥之前任职律师行Solictor HKSAR Fong Kwan&Co(即梁锦涛关学林律师楼)的印鉴,呈上下倒转。王永祥说,该印鉴样式与其前公司“看似相似”,但记得签署文件当天(即2006年10月16日),并没有携带印章,自己一直以来的做法是会同时带两个印章,分别是私人印章及公司印章。
王永祥在庭上透露,当时任职的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位于华懋集团尖沙咀总部的15楼,华懋集团办公室则在顶层。张健利续追问王永祥,可记得有否在其它情况下安排职员送来印章,但王永祥回答“不记得”。
在庭上,张健利也问王永祥,在去年5月30日有人拿“06年遗嘱”正本给他看,王永祥回答说忘记了具体日期,但承认当时曾看过该遗嘱。王永祥的供词则又透露,虽然由表面看似其“真迹”的签名出现在该文件上,但他已记不起曾见证“06年遗嘱”。
自称在香港执业20年的王永祥14日表示,自己职务主要是办理物业案件,每月平均仅办理2至3宗遗嘱案件,在见证日之前5年内,每月处理遗嘱案件的数量也维持2至3宗。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