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查办10起住房公积金领域职务犯罪案显共性:负责人滥用审批权导致资金大量流失
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何“家贼”频出
新闻快读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属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备金,一旦出现风险,造成损失,不仅损害职工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稳定。
在始于去年下半年的宁夏查办住房公积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已立案查处案件10起。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挪用公款犯罪上,而且都是管理机构的领导或工作人员滥用审批权力,最终导致公积金大量流失。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功能上已趋近于金融机构
缺少实施细则和规程造成操作时随意性太大
部门政策与总体政策不配套增加了管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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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薛正俭
“通过我们近期开展的查办住房公积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发现,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防范意识不强,导致‘家贼’频频监守自盗,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5月14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谢永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忧心忡忡地说。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查办住房公积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案件10起,涉案人员14名,部分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住房公积金领域近年来为什么成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区?怎样才能有效防止与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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