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同志简历
何立峰,男,汉族,1955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73年8月起先后为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场插队知青,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
1978年2月起在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年2月起为厦门大学财金系财政专业研究生(1984.02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4年8月起先后为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
1985年5月起历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1987年7月起历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杏林区委书记,
1992年11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
1993年11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兼市经贸委主任(1994.02确定为正厅级),
1995年3月起任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年2月起任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年2月起任泉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参加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博士研究生学习,1998.06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年4月起任福州市委书记,
2001年12月起任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
2005年5月起任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07年4月起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11月在省委八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省委常委。
2009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何立峰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福建省委常委、委员和福建省厦门市委书记职务。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福建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苟利军同志简历
苟利军,男,汉族,1953年5月生,陕西商州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天津市化工石油设备厂工人、政工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1986年起,先后任市政府办公厅三处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市政府办公厅秘书(正处级)、副局级巡视员。1998年6月起,先后任市委副秘书长(正局级)、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2006年3月起,任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兼)。2007年6月,当选为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任天津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09年5月,苟利军同志不再兼任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塘沽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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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