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张旭就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工作答记者问
近日,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张旭就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制度、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答: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这一论述,为如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方向。
我国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由于历史久远,又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各种原因,很多古籍遭到了破坏,留存至今的古籍百不存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古籍保护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其他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古籍保护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古籍底数不清,还有很多古籍破损严重,古籍保护和修复人才匮缺,尤其是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和整理人员极度缺乏,有的珍贵古籍面临失传的危险,还有大量珍贵的古籍流失海外。为加强古籍保护工作,200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200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文化部、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等十部委组成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07年5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成立。2008年3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国发〔2008〕9号),正式批准公布了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2392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颁布后,对提高全社会重视、支持古籍保护工作,调动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者的积极性,推进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问: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及评审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单位较第一批多出一倍,共申报古籍12199种。公共图书馆系统有106家申报(2681部),入选2677部,高等院校有102家参与申报(3177部),有66家966部古籍入选,文博系统60余家单位参与申报,复审47家的557部入选,此次个人申报有14家,比第一批增加12家,其中7家有藏品入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具有严格的入选标准。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
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名录的编排体例努力体现科学性并尊重学术传统,总体上采取以文字分类、以时代先后为序的原则。先按文字类型将入选古籍划分为汉文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其他文字古籍三大类。汉文古籍的编排以时代先后为序,分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夏金元、明清4个时期。各时期内的古籍一般按传统方式编排。先秦两汉时期古籍主要为简牍帛书,其编排原则上按照刻写、抄写年代先后。同一年代刻写、抄写的按照《汉书·艺文志》各类顺序编排;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古籍主体为敦煌文书,按照佛教文献、其他宗教文献、四部文献的顺序编排。佛教文献按照《开元释教录》的顺序编排,其他宗教文献按照宗教类别编排。四部文献按照经史子集的顺序编排;宋辽夏金元时期和明清时期古籍按照经史子集顺序编排。碑帖拓片分别归入史部传记类、金石类和子部艺术类。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原则上按少数民族文字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各小类中的多部古籍,一般按时代先后排序。
经过专家初步审核,暂定5065种入选。删除2842种,删除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版本年代晚,不符合古籍二级以上定级标准;二是明清以后有全本存世,申报版本过于残缺的删除;三是丛书零种,收丛书本,零本不收;四是套印本中,多个版本存世者选优,修、补、配过多的不收;五是版本不对,或名家批跋作伪;六是非书古籍,如书画、信札、档案等,不属于收录范围。2538种暂时搁置。搁置的主要原因是:申报材料不足、提供依据不足;申报多家版本相同,但审定发现有异;疑有作伪,伪章、伪题跋等;书品差,残损过半。
最终,专家提出推荐名单4485部,其中先秦两汉17部,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146部,宋辽夏金元645部,明清时期3410部,民族文字13文种266部,其他文字古籍1部,共4485部。
问:请介绍一下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及评审情况。
答:此次申报期间共收到125家单位的申报材料,涵盖了各系统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行业的相关单位。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分赴全国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之后,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专家评审会,全国各系统的16位专家参加了会议。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遵照文化部下发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进行,入选单位必须具备4个基本条件:收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
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62家申报单位作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单位,并特别破格推荐拉卜楞寺作为入选单位。
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的拉卜楞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距今已有280年的历史。目前拉卜楞寺保留有全国最好的藏传佛教教学体系。1982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拉卜楞寺藏经楼内收藏有宗喀巴、西藏各大活佛、历世嘉木样大师的作品集。1958年前拉卜楞寺藏书达22.8万余部,后来损失严重。现藏各类文献68730部,其中包括医药类典籍521部、声明类典籍211部、语法类典籍253部、修辞类典籍262部、声韵类典籍68部、天文历算类典籍375部、密封经典和噶丹派经典525部、大藏经10261部、密宗类典籍24702部、菩提道弟类典籍3544部、育读类典籍10101部、金汁银汁写本类典籍435部、珍版类典籍134部,红教经典类典籍167部,其余各类2439部。极其珍贵者众多:贝叶经两部,其一由兰扎文书写,其一由乌尔都文书写,均为圣者遗物。金汁、银汁书写《甘珠尔》各一套;一世嘉木样和一世萨木察仓亲笔书写金汁《贤劫经》各一套;金、银、珊瑚、松耳石、珍珠等混合液书写《贤劫经》、《般若八千颂》经典60部;丝线刺绣《善为经》等。
问:《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选工作要达到怎样的目的?
答:评审、公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其目的:一是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二是以评审工作为抓手,逐步建立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加强对古籍保护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珍贵古籍的重点保护,推动各古籍收藏单位改善古籍保护条件,以此带动古籍保护工作的科学、规范、全面、持续开展。
问:与第一次申报相比,本次申报有什么新的亮点?
答:在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评审中,有一些未见于以前著录的善本出现,如,安徽皖西学院的古籍收藏向不为人所知,但这次申报数量较大,而且有8部入选,其中一部宋衢州州学刻元明递修的《三国志》,在《中国善本总目》中未见著录此家收藏。还有藏于云南大学图书馆的宋刻《春秋经传集解》、辽宁省馆的宋淳熙年间浙刻《扬子法言》,也未见《中国善本总目》著录,颇引人瞩目。还有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分藏两处的珍贵典籍团聚名录,宋本《五灯会元》向无全本,此次上海私人藏书爱好者的一件宋本《五灯会元》六至十卷,与国家图书馆此书的一至五卷原为同一部书散出,为此书宋本的团聚打下很好的基础。而长春图书馆申报的一册明刻本《资治通鉴纲目》经专家认定应为宋代刊刻,更给专家们一个惊喜。此外,民族文字增加了布依文的品种,而且数量也增加到266部。此次澳门特别行政区有1家收藏单位的3部古籍入选,也成为此次评审中的亮点。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