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5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15日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和达拉旗公安局负责人向新闻媒体通报了犯罪嫌疑人王宝平刑拘期间猝死的过程,并称检察人员已经介入调查,王宝平猝死的原因正在确定中。
据达拉特旗公安局局长张学凯介绍,王宝平,男,汉族,1972年出生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1999年因盗窃农用三轮车抵偿赌债,被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今年3月下旬至4月底,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五座明沙停车场连续发生3起带挂货车被盗案。4月30日1时许受害人屈某发现停放在五座明沙停车场的带挂货车被盗,于是报警。
达拉特旗警方接到屈某的报案后迅速出警。当日2时许,堵卡民警在达拉特旗德胜太黄河浮桥检查站发现了王宝平和被盗的带挂货车。两位堵卡民警在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将嫌犯王宝平抓获。经询问,王宝平对当晚盗窃货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王宝平还交代了4月14日晚在五座明沙停车场盗窃另外一辆带挂货车的犯罪事实。
张学凯说,根据王宝平的犯罪事实,达拉特旗警方于当日对王宝平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刑拘期间王宝平的身体未见异常情况。5月3日22时50分许,王宝平在大便时突然倒在了厕所地板上。办案民警发现王倒地后迅速将其送往达拉特旗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学凯说,王宝平猝死后——5月4日零时6分,达拉特旗公安局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达拉特旗委、旗政府领导和旗人民检察院作了汇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立即派出一名副检察长带领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人员连夜介入调查。并于当日将王宝平猝死的消息通知家属。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和王宝平的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法医对王宝平的尸体进行了检验。相关检材已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鉴定,王宝平猝死的原因正在进一步确定中。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