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东星通讯员沈卫)昨悉,我省出台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方案。
方案规定:
——各地要成立临床专家组,指导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传染病院或二级以上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能力的综合医院,为本地区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疗的定点医院。
——相关医疗机构要设立发热门诊,并强化预检分诊制度;应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师和护士担任预检分诊工作。
——综合医院或定点医院等医疗机构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确诊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电话报告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属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