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5月15日专电(记者陈梦阳、王莹)即日起,辽宁将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公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羽洁15日在全省政务公开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一消息。他表示,当前,群众投诉和信访集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学校违规补课收费、部分在职教师利用假期有偿办班补课、统一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等,这些问题将是辽宁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重点。
按要求,基础教育学校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实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同时,辽宁将开展“四个严禁”专项治理行动,包括严禁公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对集中整治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进行公开处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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