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事判决被认可:台商包二奶 老婆可索赔
环球网消息,北京最高人民法院14日起正式认可台湾民事判决及裁定,并与大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同等效力。
台湾法律界人士指台民众今后可持台湾法院判决书到大陆追债,台商元配更可向二奶索偿,“债留台湾,钱进大陆”等经济犯罪通缉犯无处可逃。
北京最高人民法院14日正式公布“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包括对传统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等纠纷案件作出的判决;民事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只要经过大陆法院裁定认可,就能够具有大陆法院相同的法律效力。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现行两岸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台商在大陆包二奶、在台湾的元配取得证据后向法院诉请离婚、请求赡养费,或向二奶索偿的民事官司等,往往台湾法院判准后,台商老公早将财产转往大陆,对第三者更难执行索偿,但元配今后可持台湾法院的判决,向大陆法院申请认可后执行。
此外,不少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后,因不适应夫家生活,擅自将子女带回大陆,引发不少监护权官司,将来两岸法院互相认可判决情况,有助协调这类司法纠纷。
包一个二奶 每月13000新台币 大陆女子年轻貌美、身材火辣、交际手腕高明,不少长期与妻子分隔异地的台商都难以抗拒“二奶”诱惑。据台湾传媒报道,目前台商在大陆“包二奶”的行情是约为1万3000元新台币一个月。由于自去年7月起台湾“大婆”可随到大陆,有上海台商为免元配突击检查,刻意将二奶安排在深圳、厦门一带。
台湾媒体称,为不被元配发现,许多上海台商的二奶都被安排在深圳、福建厦门一带居住,他们多数以周末或假日“出差”为由,到深圳、厦门与二奶密会,以致厦门出现了所谓台湾街的“二奶村”。除台商外,不少金门人亦在厦门“金屋藏娇”,在5万多金门人中,就有3000多人在厦门置有物业,平均17人就有一人在厦门买屋。
包机开通爆撇“二奶”潮
两岸包机去年7月开通后,不少台商元配即急不及待到大陆“宣示主权”,并聘请私家侦探调查丈夫包二奶的证据,一度引发大陆各地台商与二奶的“掟煲”(分手)潮”。不过,不少元配夫人在大陆找到丈夫包二奶的证据,最终因两岸司法不通的问题而无法阻止丈夫“风流”,只能哑忍。
还有身在台湾的元配称,丈夫在包二奶的丑行被曝光后,将财产转移到大陆,她们在离婚后仍无法索取赡养费,或得到不合理的补偿。如今,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她们相信元配索偿难的历史将会被改写。
不过,两岸司法互助也令不少台商的元配人心惶惶。不少台湾妻子担心,包二奶的丈夫未来会拿着大陆法院的离婚裁决,反要求台湾法院执行。这样丈夫与二奶就可名正言顺返回台湾定居,老公不用负担任何赡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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